校考类专业不安排分省计划,按以下原则全国排名录取:校考类专业均文理(或历史类和物理类)兼招,考生符合报考条件,美术与设计类省统考成绩符合所在省份公布的合格要求,对应类别校考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依据考生志愿按校考专业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和安排专业,专业综合分计算方法同前。
如遇专业综合分相同的,则依次比较高考文化相对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所在省份普通本科控制分数线,以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校考专业综合分占比最高科目单科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总分: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按上述要求录取后,考生所报类别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校考专业综合分排名位于报考类别合格生源的前10%(小数向下取整)且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所在省份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85%(小数向上取整)的考生,可按上述校考类录取原则依次破格录取。
如志愿填报专业均已录满,服从专业调剂者,由学校调剂到同一招考类别下其他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则作退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