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中招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研究,第一批次广东北江中学、韶关市第一中学、韶州中学、韶关市华明实验中学(公办生)补录和第二批次高中阶段学校2025年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及录取基本条件如下:
第一批次有关普通高中补录最低控制分数线
(一)广东北江中学
补录最低控制分数线:632.7分。
(二)韶关市第一中学
补录最低控制分数线:612.7分,中考成绩为612.7分的语文须达到97.5分及以上。
(三)韶州中学
补录最低控制分数线:602.5分,中考成绩为602.5分的语文须达到92分及以上。
(四)韶关市华明实验中学(公办生)
补录最低控制分数线:566.1分。
第二批次“3+4”中本贯通
韶关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3+4”中本贯通统一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579.3分。
第二批次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一)韶关市田家炳中学
1.普通类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578.2分,中考成绩为578.2分的语文须达到92.5分及以上。
2.自主招生(含体育艺术特长生)录取按学校招生方案执行。
(二)曲江中学
1.普通类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556.6分。
2.自主招生(含体育艺术特长生)录取按学校招生方案执行。
(三)广东韶关实验中学
民办生统一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465.4分。
(四)广东北江实验学校
民办生统一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427分。
(五)韶关市华明实验中学
民办生统一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494.6分。
(六)韶关市永翔实验中学(公办生)
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567.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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